农民出现哪些情况将被“禁止养殖”?
这是一个思维混乱的问题。我们国家出文的有关禁止养殖政策中,没有因为农民出现任何状而被“禁止养殖”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只规定在一些水源水库、旅游景区等禁止进行养殖。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养殖”,它的“禁”只禁它划定的区域而非指人;在法律划定禁养区内任何人也不可以养殖,包括农民;而在禁养区外谁都可以养。
禁止养殖的地方,大概有一下几种:
1,农民生活区域附近;
2,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
3,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附近;
4,按照规定,其他禁止建立养殖场的地方
1、养殖会污染空气,在养殖场周围形成恶臭气味,影响农民的正常生活;
2、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小型养殖场都没有粪污处理设备,而畜禽的粪便会直排,直接污染地下水;
3、一般情况下,农村的养殖场也都没有安装消毒设备,这些也容易产生细菌;
4、多数养殖场都是随意建造的,并未获得***的批准,没有办理相关的证件,造成土地***的大面积浪费。
王保保回答,图片引用于网络!
禁养区是怎么定义的,禁止一切养殖还是禁止规模化养殖?
“禁养区”是相关法律和法规中所指的禁止建设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的简称,而不是一头猪、一只鸡或其他畜禽都不让养的区域。相关表述最早见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总局令第9号)(2001年)第7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之后《畜牧法》(2005年)中引用了这一概念,第40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条例》则引用了《畜牧法》的表述。由此可以看出,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出现“禁养区”这三个字,所指区域也更不是一头牛、一只鸡都不让养的“无畜禽区”。在《畜牧法》中规定,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区域有:一、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2023年国家禁止养殖竹鼠吗?
不禁止,可以养殖竹鼠的。但是前提必须有养殖许可证。另外,人工养殖竹鼠是符合政策的。虽然国家对饲养这类的野生动物出台了部分法律,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但也不会一棒子打死,可肯定还会有变通的办法,否则会损坏相当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不符合我们的政策。
视情况而定,竹鼠属于***保护动物,所以养殖要向当地申请,销售经营也都要***。
2020年野猪禁止养殖吗?
禁止
国家林草局在其***发布了《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竹鼠、果子狸、豪猪、刺猬、猪獾等64种在养且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提出了分类管理要求,指导养殖户合法合规经营、有序有效转产转型
基本农田不让养殖怎么办?
不让养殖
基本农田一般不让养殖。如果你最开始建设的时候有备案手续,那么你可以找相关部门反应问题看如何解决。如果当初建设的时候没有备案手续,建议先去国土部门或者农委咨询,看看是否能走农业结构调整手续,如果不能就只能关停了。
基本农田一般不让养殖。如果你最开始建设的时候有备案手续,那么你可以找相关部门反应问题看如何解决。如果当初建设的时候没有备案手续,建议先去国土部门或者农委咨询,看看是否能走农业结构调整手续,如果不能就只能关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