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种植前景和利润?
苗圃种植前景非常广阔,树杆笔直,树形优美的大型乔木行道树,培养大规格苗木的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效益高,市场广阔,抗风险能力强悍。
大规格苗木能让设计效果好化,苗圃深受广大消费者们的喜欢市场前景非常好,年赚50万元以上不是问题。
在承包土地上建苗圃需办理什么手续?
新建苗圃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苗圃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到苗圃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当地林业局***处领取。
2、土地承包租赁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3、法人***复印件一张。
程序
1、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到所在林业部门领取申请表;
2、由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3、由长春市林业局专职负责人到现地核实后在一般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4、到当地政务中心林业审批处领取许可证。
办理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持原件到工商局办理相关工商手续。
重庆苗木基地一般都种植些什么苗木?
您好,我是农医生专家,很荣幸为您解疑答惑。
重庆苗木基地有很多,而且分布比较广泛,其中比较好而且苗木质量比较高的有竞升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奉节县尚堂苗圃种植场、、鸿泰育苗基地、超艺苗木种植场、兴铭花卉绿化苗木基地等苗木基地。具体种植的那种苗木还要看具体的种植基地,一般来说,经济苗木中银杏,桂花,广玉兰,小叶榕,黄葛树,重阳木,柳树,楠木,刺桐,紫薇,红叶李,香樟,天竹桂,杜英,栾树,樱花,茶花,红继木,金叶女贞,黄金叶,春,夏,西鹃,满天星,六月雪,毛叶丁香,海桐球,十大功劳,草坪等苗木培育的比较多,经济效果也很好。
此外也有很多绿化苗木,比如黄葛兰、老人葵、中东海藻、桩头盆景、朴树,春羽、花叶良姜,春夏娟、杜英、红叶石楠、女贞、小叶栀子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对于您的提问,我和大家讲讲重庆苗木基地种植的12种常见苗木以及较为出名的二种苗木。
随着种植业的不断发展,对于重庆苗木基地来说苗木种类很多,我上次有幸去重庆市江津区苗木基地去考察,基本上种植苗木有桂花苗、香樟苗、枫香苗、银杉、楠竹苗、车厘子苗、黄柏苗、柑橘苗、沙田柚苗、李子苗、枇杷苗以及绿化绿化苗木等。
因为重庆适宜种植很多种植物,只是简单的讲了12种较为常见的苗木,其中较为有名的种植果树苗有二种。
一、柑橘苗、重庆忠县的柑橘较为出名,当地的柑橘苗木是不错的选择,应该当地属于亚热带东南季风山地气候,较为适宜柑橘的种植,重庆的柑橘苗木是在重庆苗木基地会常见到的,也是很多地区都可以种植的,是当地较为出名的苗木基地选择。
二、沙田柚苗、对于沙田柚在我国多地都有种植,在重庆长寿地区种植的较多,所以也会在重庆苗木基地见到,在我国长江以南地区都可以种植,也是不错的苗木选择。
最后,在重庆苗木基地的苗木品种很多,较为常见的有这12种苗木,喜欢文章的可以关注,希望能对您能有所帮助,每天都会和大家分享三农种植养殖的科学管理方法。
有苗圃证是怎么赔偿的?
有营业执照苗圃征地补偿标准各个地区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不同的赔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土地管理法。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济宁市任城区万家苗木种植基地全部退林还耕了吗?
截至我的知识更新日期为止,关于济宁市任城区万家苗木种植基地是否全部退林还耕的情况,没有公开详细的报道或官方数据。退林还耕政策的实施情况通常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地方政策、经济利益、生态保护需求等。
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相关***部门,如任城区农业农村局或自然***和规划局,或者查阅最新的官方公告和新闻报道。这些渠道更有可能提供当前的政策执行情况和具体项目的最新动态。此外,实地调研也是了解实际情况的有效方式,可以观察到苗木种植基地的现状和变化。
个体工商户苗圃申请条件?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一、苗圃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
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
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 ;
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二、苗圃营业执照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