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水产养殖证办理条件?
1.提出申请。需要使用水域滩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养殖使用权申请。
2.调查踏勘。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申请者填写的申请,会同当地村委,管区办事处,乡镇人民***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材料。
3.审查报批。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调查踏勘情况,认真审查,确认所申请养殖场地权属无争议***,并符合市和当地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容量控制要求,填写养殖使用权审批表,加具意见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发养殖使用证。
4.发证收费。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5.归档保存。由发证机关收集文件,图片,和资料编号。
6.使用期限审核。发证机关应在水域滩涂使用期满前六十天内通知使用者办理使用期延展手续或由发证机关按期注销其养殖使用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如何办理特种养殖?
1)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乡镇野生动物保护站初审,乡镇人民***签署意见
(3)驯养繁殖省二级保护及省“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由县林业局审批;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省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由市林业局审核,报省林业厅审批;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由省林业厅审核,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4)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包括的驯养繁殖形式进行经营),按上述程序申领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所需出示材料如下
1申请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报告;
2引种证明(购买种苗的合同);
3申请人合法、有效***明(原件、复印件);
4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必须具备的场所、设施资料;
5驯养技术人员和兽医人员资格证书;
6资金保障证明。
特种水产包括哪些?
楼上说的不全面。按照定义,特种水产是指除四大家鱼和常规鱼类(鲫鱼、鳊鱼、鲤鱼)这些之外的水产品。但是现在因为技术进步,以前很多归属于特种水产的品种,现在只是属于普通的特种水产品,比如海参、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鳜鱼、鲈鱼、斑点叉尾鮰和珍珠等等。
特种水产应该是在指大规模养殖的常规品种(常见鱼虾)以外的养殖品种,如海参,海马,海胆,海蜇等,,经济养殖鱼类(虹鳟、泥鳅、鲶鱼类、鳜鱼、鲟鱼、淡水白鲳、罗非鱼、乌鳢等)、河蟹和蛙类以及鳖类等经济价值比较高,养殖规模相对较小的有特色的养殖动物。